迟交费业主被物业罚5元 相关部门:物业无罚款权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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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业主外出,错过了规定的交纳物业费的时间,他在交纳物业费时被罚款5元,业主认为这是不合理的,物业解释催促业主。
张女士已在铁塔片区中段居住16年。最近,她出去了10天和6天。回家后,她赶到住宅物业办公室支付第一季度的物业费。工作人员要求支付5元的滞纳金。“好吧?我不是故意的。罚款的依据是什么?”张女士说:
住宅物业办公室要求居民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5号到25号支付物业费,但她从未迟付,而是因为一次事故被罚款。
7日下午,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。工作人员说以前的社区没有罚款。“这是前不久才制定的,目的是敦促居民及时缴纳物业费。”工作人员表示,该物业将每月向自来水公司和电力部门支付费用。“然而,一些居民没有及时支付费用,这导致物业办公室经常提前支付水电费,有时还会因逾期付款而被罚款。但是,我们要求居民每季度支付一次物业费。如果他们不能按时付款,财产将受到罚款的监督。”
张女士说,5元钱是个小数目,关键在于房产局的处理方式问题。"物业办公室没有任何罚款的权力."
随后,记者走访了几位市民。“罚款绝对是错误的。房产局怎么有权处罚肯定是违法的。”住在太白社区的朱女士说。与朱女士在一起的王女士说,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。只要他们不是故意不付钱,他们就能理解。“事实上,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就像使用信用卡一样。如果你不及时还款,你一定要这样做。这也是影响信用记录和按时支付物业费的原因。”
陕西经纬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表示,罚款权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,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下。"房产局无权执行罚款."
Xi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该物业无权被罚款。只有根据预先签订的协议才能有滞纳金,但也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。我们的记者李小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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